树立风险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2、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3、社会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2、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念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六、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
七、非法集资行为涉嫌触犯的《刑法》规定:
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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