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人寿大连分公司2017年二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圆满召开
7月13日,中荷人寿大连分公司组织召开2017年二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按照大连分公司总经理李福生的要求,大连分公司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员及各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本次会议中,首先由分公司个险部、银保部、业品保费部、市场支援部等部门分别对本渠道、部门二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汇报三季度的重点工作计划。然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通报了大连分公司二季度消委会的主要工作,包括监管新政策的学习、分公司二季度及上半年投诉情况等,并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随后,全体人员对大连保险行业协会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总经理接待日工作制度考核的通知》进行统一学习;对文件中要求的提高接访频率、主动接待特殊人员、安排特别接访等内容进行重点强调,对《保险分公司总经理接待日工作日志》和大连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印发的《客户意见簿》的使用、记录和上报等事项提出统一要求。
在认真听取完各部门报告之后,李福生总针对大连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工作要求。首先,各渠道、各部门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分公司不允许出现风险防范方面的问题;坚持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其次,不能用老习惯、老眼光对待客户投诉,更不允许各部门推诿扯皮。各营销服务部在做好接待、处理工作的同时,也应及时上报;确实有疑难客户投诉,分公司总经理室将参与客户投诉处理工作中;如因前期处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客户投诉升级,将对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责。再次,各营销服务部要高度重视总经理接待日工作,不得以任何其他的工作或会议为理由影响接待工作,按监管要求严格落实,作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安抚工作,对非接待日来访客户也应做好接待工作并保留好相关资料。最后,对于监管出台的新规定,各渠道、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并加强内外勤员工的学习,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今后,大连分公司将深入贯彻执行各项监管政策法规,各渠道各部门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