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灾害的几种主要种类
我国是世界上海洋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主要种类有:
(一)风暴潮
我国东邻西太平洋,这是各大洋中生成热带气旋最多的地区,来自高纬地带的冷空气与来自海上的热带气旋和温带气旋的交互影响,使我国沿海大风与巨浪接连不断,并在沿岸形成灾害性的风暴潮。
风暴潮是指由强烈大风扰动而引起的海平面异常升高使海水漫溢上陆而酿成灾害的现象。相反如海平面大幅度异常性下降,使海滩裸露,也可形成“负风暴潮”灾害。风暴潮影响的范围一般几十至上千公里,持续时间1-100小时。如逢天文大潮,常形成重灾。1949年上海风暴潮淹没农田200多万顷,上海市区水深 1—2米,死1670人。1969年4月23日温带风暴潮使莱州湾沿海海水内侵达30—40公里。1989年08号台风风暴潮使广东损失11.13亿元,1989年23号台风风暴潮使浙江损失13.23亿元。我国自1949—1990年共发生台风风暴潮308次,温带风暴潮278次。
我国的风暴潮虽然遍及沿海,但主要集中地段从北到南是:莱州湾;江苏小洋河口至浙江北部的海门;福建温州、台州、沙埕至闽江口;广东汕头至珠江口;雷州半岛东岸及海南岛东北部沿海。
风暴潮的周期性变化与天气系统的变化关系密切。
(1)季节性变化:较大的温带风暴潮主要发生在晚秋、冬季和早春,即11—4月;热带风暴潮主要集中在7—10月,特别是8,9月份。
(2)年际及多年变化:温带风暴潮最多的年份是1954,1958,1959,1960,1962,1966,1979,1983,1989年;台风风暴潮较严重的年份是1956,1959,1960,1962,1964,1969,1971,1974,1985,1986,1989,1990年。近40 年来风暴潮以20世纪70年代最多,50年代最少。
(二)灾害性海浪
浪高6注以上的灾害性海浪是严重海洋灾害。我国每平均有400—500人死于浪灾,1979年、1989年巨浪曾摧毁了“渤海2号”和“爪哇海号”钻井平台。1989年仅受台风的影响,在浙江、广东和海南三省沿岸地区,巨浪就沉损船只3408艘,冲毁海堤900公里,死亡2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亿元。1989年7月17日珠江口遭受台风袭击,海浪使172公里大堤被冲毁,363.6万亩农田受灾,这次台风海浪共沉损船只536艘。
(三)海冰
海冰灾害主要发生于我国渤海、黄海北部和辽东半岛沿岸海域,以及山东半岛部分海湾。各海湾的盛冰期一般是1月下旬至2月上旬。海冰可以推倒海上平台;破坏海洋工程设施和船舶;阻碍航行;影响渔业和航运。1969年1月下旬至3月中旬,整个渤海几乎全部被海冰覆盖,冰厚一般为20—40厘米,最大单冰层达 80厘米。堆积冰厚达9米,自1969年2月5日至3月5日驶进出天津塘沽港的123艘客货轮中,有58艘被海冰夹住,“海二井”平台台桩受破坏,损失数亿元。
海冰严重的所份,如1957,1969,1977,年,大体也有10个左右的周期。
(四)海啸
海啸是太平洋沿岸国家最猛烈的由地震引起的海洋灾害。我国曾有过26次的海啸记录,台湾沿海多次受到海啸袭击,但大陆沿海没有破坏性海啸。
(五)赤潮
赤潮是近年来日益增大的海洋生物灾害,至1990年,我国共发生较大赤潮265次。1989年8月5日到10月14日渤海西部发生赤潮,面积达1300平方公里,使黄骅、沦州、天津、潍坊、莱州对虾减产损失达2亿元。随着海洋环境污染,海域水体富营养化和气候的变暖及少雨等自然变异,赤潮灾害有日渐加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