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频发“烤热”消防法
2008年9月20日晚,深圳“舞王”俱乐部发生重大火灾,造成44人死亡。
2009年1月31日夜,福建长乐一酒吧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
2009年2月9日晚,央视新址发生火灾。130多米高北配楼迅速过火,损失在十几亿元之上,并造成1名消防官兵的死亡。
这3起令人触目惊心的火灾,看起来似乎没有必然联系,其实它们有着共同的起火原因:违规施放烟火。
“从我们的分析来看,大部分火灾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公安部消防局提供的一组数字显示:2008年1至10月,全国共发生火灾11万起,死亡1123人,受伤582人,直接财产损失12.5亿元,与2007年同期相比,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9%、4.8%和22.8%,损失上升45.8%。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1991年以来,我国一共经历了1994年、1997年、2000年三次群死群伤的火灾高峰,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走过的历程和我国火灾发生规律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仍然面临着火灾持续增长的压力和群死群伤的高风险。
新修订的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火灾频发的形势能否得到改变,对消防法是一场巨大的考验。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我1000平米的店铺烧了,损失应该有1000万了。”这几天一直呆在宾馆里的浙江商人陶金发,无时不刻在计算着损失。
陶金发在武汉汉正街摸爬滚打二十几年,积累了上千万元的资产,可2月5日发生在汉正街的一把大火,让陶金发又重新回到了人生的起点。
与陶金发一样,由于大部分商户都没有投保,汉正街这场大火让许多人遭受了灭顶之灾。
有商户说:“我本人以前从没想过买保险的事,也没听管理人员和其他业主谈过此事,火灾是意外,谁会往那方面想呢?!”
与汉正街的不幸类似的还有2008年1月2日发生在乌鲁木齐的火灾。火灾发生后,上百名商户因没有购买保险而倾家荡产,欲哭无泪。
消防法第33条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利用市场手段来平抑火灾风险的一种手段。借助这种手段,公民可以在发生火灾后最大限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缺乏保险意识仅仅是消防意识淡薄的冰山一角。
有调查显示:当被问及消防队救火是否收费这个问题时,有将近一半的人错误地认为“收费”。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的群众,对此根本一无所知,有时发生火灾了也不敢报警。
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之所以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火灾发生之后人员疏散和逃生存在问题。从俱乐部的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灯一灭,烟雾就起来了,顾客全往一个方向涌,杂乱无序,失去了宝贵的逃生时间。
公安部消防局的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市民不知道如何报火警,不知道如何在火灾中逃生自救。
央视新址大火发生后,公安部消防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消防法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坚持宣传形式常态化、宣传内容规范化、宣传监管协同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监管困难重重
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然。
今年年初,重庆市南岸区消防支队在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进,发现其中85家娱乐场所存在消防违法违规现象。
“这个数字绝不是偶然的。一些单位和业主的消防法制观念淡漠,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特别是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违法行为屡纠屡犯,带险经营、违章作业情况突出。可以说绝大部分火灾隐患是单位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心存侥幸,漠视消防法规所造成的。”重庆消防总队宣传处万明表示。
据消防部门披露,由于商家扎堆效应,多年来汉正街拥堵现象严重,一直是武汉市消防安全的重点隐患地区。虽经多次改造、整治,但汉正街仍然存在许多违反消防法规的危险行为。
消防部门近期曾先后对汉正街下达了15次火灾隐患整改通知,部分得到整改,部分问题依然存在。
在长乐酒吧火灾中,酒吧内狭窄的消防通道和空间给逃生造成了困难。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酒吧违法经营,没有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就擅自违法开业。”
然而,一个没有通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酒吧,为何能够“带病”经营8个多月?
根据当前体制,消防工作原则上由地方政府领导、消防部门监管、业主负责。目前让人担心的是,政府领导重在开会,传达文件;部门监管重在运动式的突击检查;业主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削减消防投入。这样的后果必然是消防隐患长期存在,隐而不彰,等到事故发生才追悔莫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指出,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代改;滥用自由裁量权,办人情案、关系案,执法失公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谋私、权钱交易,侵犯群众利益等。
须建完善消防体系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加快,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广泛应用,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场所大量涌现,火灾发生的几率和危险性、复杂性、扑救难度空间增大,特别是有些地方盲目地搞一些违规建设,现在已经成为现实的危害。而历史遗留的"老大难"火灾隐患与改革开放初期违反消防安全客观规律而造成的显现性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说,火灾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攀升,这一在发达国家曾经普遍发生的问题,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
“消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重视,公民参与,要有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监督执行力量。”万明说。
去年新修订的消防法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有专家指出,尽管与修订草案相比,通过稿略显保守,但是与旧版本相比,新法毕竟有了很多进步。这为我国消防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央视大火让人们进一步思考高层建筑的防火问题。虽然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与救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但这场火灾的救援状况仍可以说明我国在消防设备投入上仍存在明显不足,消防装备投入不足导致无法满足救灾需求。
消防安全专家指出,我国还应加快健全火灾防范和救援的应急机制。据悉,欧洲不少国家设置了颜色不同的警报,能够有效反映灾害严重程度,提醒大家注意防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火灾预警机制还相当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