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虚拟货币”骗局,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近些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产品创新”的旗号,通过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通过高额回报 “承诺”,实施非法集资、诈骗,侵害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2005年周某创立了杜鹃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最初主要从事销售机票、高铁票,以及预订酒店等业务,为扩大经营产业链,周某于2018年研发了一款“杜鹃出行链”App,这款软件打造了“会员可以随时提现,充值后可以优惠购买高铁票、机票,可以以内部价拿到杜鹃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原始股份”等多个“爆点”。2018年6月起研发并推出“挖矿机”并宣称推出一种全新虚拟货币“杜鹃花”,实际上,虚拟货币“杜鹃花”的市值都是由周某等人在暗箱操作。2019年6月,“杜鹃花”交易平台封锁,仅能购买暂时不可卖出,封锁期间,该公司在后台进行操作,使得“杜鹃花”的价格从发行价的1元每份上涨至近20元每份。大批中老年“投资人”情绪高涨,通过卖车、卖房、刷信用卡、借款等方式,不断追加投资。2019年8月初,“杜鹃花”突然开始跳水,然而买币的人却依然无法进行交易转卖。截至2019年8月30日,“杜鹃花”跌至每份0.01元。最终“杜鹃出行链”App涉案金额至1.55亿余元、“挖矿机”涉案金额至1.6亿余元,总计为3.1亿余元。
2020年5月18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周某等8人提起公诉。
(案例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虚拟货币”你了解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中荷人寿温馨提示您: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