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时应该准备哪些资料?一文帮您解答
对于大伙儿最关注的理赔,常存在这样的困扰:总是不知道理赔需要哪些资料,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要这些资料都有什么作用?
致力于科普保险知识的微生活在本期为您梳理出脉络,详细解答。
保险理赔
我们先来看一个概念: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通俗点说
理赔就是保险公司兑现承诺,这中间会涉及到受益人,即谁会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而受益人需要有足够的材料证明发生了约定的事项,保险公司依照这些证明材料来判定是否符合给付理赔款的条件,从而做出理赔决议。
敲黑板,以下是重点,可以掏出小本本做笔记了。别看证明材料要求多,按分类的话就是两类:
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首先,无论客户是由于什么原因出险,也无论客户申请何种类型的理赔,都需要提供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一般情况下的证明为身份证原件。
如果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必须与投保时填写的信息一致。监护关系证明的种类:可以为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及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监护关系证明等。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对于确定权利人,保障客户的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该类材料是理赔申请的必备材料之一。
如果客户(受益人或其监护人)无法亲自递交理赔材料,其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递交理赔申请材料,代为受领理赔结论通知等事项。客户委托他人办理理赔事项的,必须提供有客户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并且写明授权委托事项。授权委托书可以方便客户行使权力,但也要确定授权范围及事项,避免他人损害客户的利益,故当存在委托事项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为必备材料。
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材料。
(一)共通材料:
1、当客户因疾病出险时,如客户有门诊或住院情形,需请客户提供住院病志或门诊病历、住院收据或门诊收据、费用明细等。上述材料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即可。
2、当客户因意外出险时,需提供意外伤害事故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工伤死亡应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证明
刑事案件应有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等材料
食物中毒应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食物中毒证明
火灾事故应有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等。
如客户有门诊或住院情形,需客户提供前款第一条所列材料。
意外事故证明对于确定客户的事故是否在条款保障范围内,是否可以得到正常赔付具有重要意义,且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具有权威性,确定性,因此对于一些意外事故案件,该意外事故证明为必备材料。
(二)各理赔类型特殊材料:
1、申请身故理赔时,需客户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法医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以上列明的死亡证明材料系证明一个人身故的必备材料,各公共权力机关及各企业、事业单位在办理公民身故事项时一般都要求客户提供作为必要申请材料。
2、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时,需提供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手术记录、CT报告等与疾病相关的各项检查报告。因重大疾病的项目种类繁多,各种重疾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所以对于需要提供的材料种类需根据客户申请的具体重疾的项目来确定。客户申请重疾前可以致电公司客户专线或当地客服机构咨询。
3、申请残疾理赔时,需提供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治资料或提供由我公司与客户共同认可并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报告》。
当然,如果准备理赔或者在理赔的过程中需要任何的帮助,可以致电中荷人寿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400 816 1688,我们致力于提供更轻松的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