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人寿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报告[2018]1号
关于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的报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贵会下发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在关联方北京银行存入协议存款3亿元进行报送。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中荷人寿于2017年12月27日在关联方北京银行存入协议存款3亿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产品类型:银行协议存款
存款本金:人民币3亿元整
存款期限及起息日、到期日:61个月,2017年12月27日—2023年1月27日。
存款利率:5.2%。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北京银行目前持有本公司50%的股份。根据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 号:关联交易》的通知,北京银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以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十余个中心城市设立近400家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74712L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指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基本策略和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
(二)定价依据(指计算关联交易价格的具体方法以及价格计算因子的确定过程)。
参考同类型银行、同期限存款的市场利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年利率5.2%。
(二)交易结算方式。
转账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协议存款本息之日止。
生效时间:2017年12月27日。
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至本息兑付完毕日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1、决策机构: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审议内容:关于投资3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审议方式:传签审议表决。
审议过程:投资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投资北京银行协议存款,并提交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进行审议.
2、决策机构: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审议内容:关于投资3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方式:现场审议表决。
审议过程:审计委员会参会委员同意关于投资3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决策机构: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会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审议内容:关于投资3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会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方式:现场审议表决。
审议过程:董事会参会董事同意关于投资3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
截止至2017年12月27日,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共持有北京银行协议存款3亿元。
(二)交易目的与财务影响
本次投资北京银行协议存款,未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三)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基金额
与关联方北京银行累计成交总金额为12亿元。在董事会授权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
(五)关联交易内部流转过程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投资北京银行协议存款3亿元,此次交易经过投资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的关联交易授权复核,并且经过投资部内部审核流程,复核各项监管指标以及公司投资指引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同意进行本次购买交易。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