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人寿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报告[2020]1号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1月17日投资北京银行协议存款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购买北京银行理财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中荷人寿于2020年1月17日在关联方北京银行存入协议存款人民币2亿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产品类型:银行协议存款
存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整
存款期限及起息日、到期日:61个月,2020年1月17日—2025年2月17日。
存款利率:4.45%。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北京银行目前持有本公司50%的股份。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 号:关联交易》的通知,北京银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公司注册资本211.4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代理债券结算;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年金托管业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理财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以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南昌、石家庄及乌鲁木齐等十余个中心城市以及中国香港、荷兰拥有550多家分支机构,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74712L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
(二)定价依据
参考同类型银行、同期限存款的市场利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年利率4.45%。
(二)交易结算方式
转账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生效时间:2020年1月17日。
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至本合同项下全部事项履行完毕时终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机构:
1.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9年12月19日
审议内容:关于投资2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审议方式:现场审议表决。
审议过程:投资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投资2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批。
2.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审议内容:关于投资2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审议方式:通讯审议表决。
审议过程:审计委员会同意投资2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并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
3.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会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审议内容:关于投资2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审议方式:通讯审议表决。
审议过程:董事会同意关于投资2亿元北京银行协议存款的议案。
截止至2020年1月17日,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共持有北京银行协议存款本金7亿元。
(二)交易目的与财务影响
本次投资北京银行协议存款,未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金额
与关联方北京银行累计成交总金额为2亿元。
(四)关联交易内部流转过程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第19次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2月30日上报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各项监管指标以及公司投资指引的相关事项,同意进行本次协议签订。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