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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丨守护养老钱:警惕“高息理财”与“养老项目”投资陷阱
2025-12-05 10:01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编织“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投资幻梦,将目标对准了老年人的养老钱。本期,我们将剖析三类典型的“投资理财”骗局,助您识破套路,筑牢安全防线。
案例1:区块链免费养老?当心“高科技”画饼!
2018年4月,汪某以BVI公司(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等名义,招募代理人以网络广告、线下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宣传“云储链”项目。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节点挖机(注:区块链领域术语,指专门用于获取数字货币奖励的专用计算设备)在网络节点上挖掘“云储链”(注:类似数字货币,后被法院判决为非法集资骗局工具),所获得的“云储链”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也可以购买云储链,购买后锁仓180天增值70%,解锁之后可以自由交易,也可以继续持有增值。为吸引养老群体关注,汪某等人还宣称每购买一个价值3美金的“云储链”,便配送一个价值3美金的“养老链”,投资即可到国家五星级养老机构享受免费养老服务。
至2019年10月,汪某、唐某、刘某玉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吸收资金人民币2200万余元。除将极少部分集资款项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集资团队高额提成、购买奢侈品等,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2000余万元。

案例2:养老公寓投资?谨防“画出来的大饼”!
2016年4月,鲁某和鲁某某注册成立乐平市太阳山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鲁某为法定代表人。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鲁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太阳山老年公司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交费后可以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非法吸收51名老年人165万余元。所吸收资金被鲁某、鲁某某用于消费支出、提现支取或挪作他用。案发后,涉案公司账上余款、委托其他公司代管资金及老年公寓内物品折价转让费共56万余元退还集资参与人。

案例3:旅居理财?小心“庞氏骗局”的陷阱!
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沈某峰组织招募周某标、李某等人设立裔某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上海、江苏、安徽、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并招揽业务团队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其中,沈某峰全面负责公司决策并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周某标、李某、霍某珊负责分管公司销售、旅游基地和养老项目;周某桃、徐某、危某香负责带领销售团队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裔某集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其中,2020年3月起,裔某集团资金链断裂,周某标等人明知公司无兑付能力,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未兑付金额3.6亿余元。

风险提示:
当您遇到打着“区块链”、“养老公寓”或“旅居理财”旗号,并许诺高额回报、免费服务的投资机会时,请务必高度警惕!这些看似诱人的项目,无论其包装得多么高科技、描绘的养老蓝图多么美好,本质上都是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画饼”。他们利用您对养老生活的美好向往,以“稳赚不赔”、“保本高息”为诱饵,其真实目的并非经营实业,而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最终吞噬您的养老钱。请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任何看不透、听不懂的投资项目,不轻信、不转账,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才是安享幸福晚年的根本。
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这是金融市场不变的铁律。我们再次呼吁您,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时,请首选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让专业的风控为您保驾护航。
注:案例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案例1:区块链免费养老?当心“高科技”画饼!
2018年4月,汪某以BVI公司(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等名义,招募代理人以网络广告、线下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宣传“云储链”项目。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节点挖机(注:区块链领域术语,指专门用于获取数字货币奖励的专用计算设备)在网络节点上挖掘“云储链”(注:类似数字货币,后被法院判决为非法集资骗局工具),所获得的“云储链”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也可以购买云储链,购买后锁仓180天增值70%,解锁之后可以自由交易,也可以继续持有增值。为吸引养老群体关注,汪某等人还宣称每购买一个价值3美金的“云储链”,便配送一个价值3美金的“养老链”,投资即可到国家五星级养老机构享受免费养老服务。
至2019年10月,汪某、唐某、刘某玉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吸收资金人民币2200万余元。除将极少部分集资款项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集资团队高额提成、购买奢侈品等,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2000余万元。
案例2:养老公寓投资?谨防“画出来的大饼”!
2016年4月,鲁某和鲁某某注册成立乐平市太阳山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鲁某为法定代表人。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鲁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太阳山老年公司名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交费后可以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非法吸收51名老年人165万余元。所吸收资金被鲁某、鲁某某用于消费支出、提现支取或挪作他用。案发后,涉案公司账上余款、委托其他公司代管资金及老年公寓内物品折价转让费共56万余元退还集资参与人。
案例3:旅居理财?小心“庞氏骗局”的陷阱!
200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间,沈某峰组织招募周某标、李某等人设立裔某集团,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上海、江苏、安徽、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并招揽业务团队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其中,沈某峰全面负责公司决策并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周某标、李某、霍某珊负责分管公司销售、旅游基地和养老项目;周某桃、徐某、危某香负责带领销售团队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裔某集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其中,2020年3月起,裔某集团资金链断裂,周某标等人明知公司无兑付能力,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未兑付金额3.6亿余元。
风险提示:
当您遇到打着“区块链”、“养老公寓”或“旅居理财”旗号,并许诺高额回报、免费服务的投资机会时,请务必高度警惕!这些看似诱人的项目,无论其包装得多么高科技、描绘的养老蓝图多么美好,本质上都是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画饼”。他们利用您对养老生活的美好向往,以“稳赚不赔”、“保本高息”为诱饵,其真实目的并非经营实业,而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最终吞噬您的养老钱。请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任何看不透、听不懂的投资项目,不轻信、不转账,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才是安享幸福晚年的根本。
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这是金融市场不变的铁律。我们再次呼吁您,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时,请首选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让专业的风控为您保驾护航。
注:案例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