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你听过“解债”服务吗?警惕非法集资新手段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宣称对信用卡、网贷等个人信用债务提供 “解债” 服务,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向参与人收取高额服务费、咨询费、保证金等,骗取参与人钱财。这实际上是一种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骗局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
一、什么是“解债” 类非法集资
“解债”类非法集资是指,末经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批准、从事所谓 “债事服务”“债务化解” 等业务的机构或个人,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持续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诱导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甚至“投资入股”。
二、非法集资的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具有以下特征的吸收资金的行为即为非法集资:
(一)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二)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三)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解债” 类非法集资的形式
1.画饼
有关债事服务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2.利诱
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一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
3.造势
此类机构以 “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设立仿冒银行设立线上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线下实体经营网点,以误导公众,快速扩张。
四、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投资时要做到 “三看一坚持”。
1. 看业务许可证
特许行业从事投融资等金融活动应当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
2. 看收益合理性
非法集资往往宣传高于银行利率几倍的高收益、高利息、高回报,突出违法金融产品的高收益,诱惑投资。
3. 看内容合法性
金融类广告宣传中不得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
4. 要坚持依法处理债权债务纠纷
广大债权人、债务人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所谓的 “解债服务”机构(平台)蛊惑。